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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汇丰银行涉华档案整理与研究:在历史与现

汇丰银行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之一。1865年,宝顺洋行、大英轮船公司、老沙逊洋行、琼记洋行等十余家洋行在香港成立Hon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Ltd.,(直译为“香港上海银行”,简称HSBC),中文全称为“香港上海汇理银行”,1880年代前后开始称“汇丰”。汇丰银行从创立之初就将营业基地和目标定位在中国,因此将总行设在香港,而非英国本土或其殖民地印度,这是英国海外银行中的首例。但它在成立初期不仅代表英国,同时还代表美国、德国和帕西商人的利益,而其第一任主席是法国人。
19世纪末的香港汇丰银行大厦
经过150多年的发展,初创时以“中国的银行”自居的汇丰银行,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而近代汇丰在华的历程,与中国的金融发展史密切相关,也是中国近代政治史、中外关系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汇丰银行与中国有关的档案分布于多家档案典藏机构,数量繁多、类型繁杂,档案文献保存状况不一,利用不便;学界研究中所利用的汇丰银行档案资料多散见于近代外债档案、金融档案、外交档案中,缺乏系统性的整理。
4月27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英国藏汇丰银行涉华档案整理与研究(1865-1949)”开题报告会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课题组成员就近代汇丰银行涉华档案的整体情况做了汇报,并介绍了他们即将展开的整理与研究工作。会议由专家组组长、复旦大学历史系吴景平教授主持,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陈恒教授致欢迎辞。
会议现场
1878年汇丰银行上海纹银一两
英国汇丰集团档案馆(HSBCGroupArchives)
上海汇丰银行大楼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陈雁教授、河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戴建兵教授、安徽师范大学马陵合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侯中军研究员、上海社科院经济所徐昂助理研究员分别介绍了各子课题的研究情况。子课题分别从金融、外债与中英关系等不同面向展开,将汇丰银行置于中国近代政治史、经济史、金融史、外交史乃至全球史的整体框架之内,探究作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跨国企业的汇丰银行与中英两国政治、经济、金融、外交方针之间的互动关系,从个案的角度阐释近代中外关系的另一面相。
专家组成员吴景平(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陈谦平(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汪朝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所研究员)、陈红民(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金以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就档案搜集的范围、主题、分类,数据库建设的可行性与操作方法,以及研究中容易忽略的问题等给出了详细的评议意见,如在数据库建设中可与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抗战文献数据平台等现有数据库合作、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在研究中应注重宏观层面对中国近代金融制度的影响、考虑汇丰银行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考察汇丰银行多元的资本来源、储蓄来源问题,等等。专家组的评议为项目开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与方向。
宋佩玉教授和马陵合教授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英国藏汇丰银行涉华档案整理与研究(1865-1949)”项目中的部分档案和研究说明,展示这些档案资料所承载的历史信息。
1936年汇丰银行的发行数(档案来源:FO371/20269)
据《汇丰银行行史》记载,1926年8月31日的42951680港元总流通额中,在其他国家流通的为81610港元,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流通的为42870070港元,前者仅占0.19%,后者占99.81%,而其中上海地区流通1618060元,占总发行额的3.77%。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中、中、交三行所发行的纸币,定为法币,并集中发行。外资银行不得在中国境内发行,原有发行逐渐收回。据统计,币制改革时,外资银行钞票在上海流通的仅为300万元,占全沪中外各行钞票流通额之比率,不及1%;在天津流通的为150万元,占该市钞票流通额的2.5%。
而根据1936年1月,汇丰银行向英国外交部、财政部、殖民部的报告,截至1935年12月31日,汇丰银行钞票在上海的流通数为港元741559元,在天津为15033元,北平为7965元,汉口为1587元,芝罘为1091元,厦门为597元,福州为657元,总计768489元,占整个汇丰银行钞票流通额119116741元的0.64%。
这家企业的经营业绩远不如中英公司,除了成为津浦铁路的主要贷款方,其他铁路投资往往是半途而废。“该公司成立之初是为华中地区铁路建设而建,但从未从事过任何工程,其全部资产是在浦口信阳铁路的一小部分权益。”1913年,华中铁路公司与北洋政府交通订立浦信铁路五厘借款合同。借款额为300万镑,年息5厘,购料费用5厘5,期限40年。合同签定后,主要由英方提供资金,负责勘测筑路。在浦信铁路债票发售之前,华中铁路公司通过垫款着手筑造此路。英国工程师波伦为浦信铁路总工程师,负责全线勘测、设计和施工。为独占该路权益,汇丰银行曾有过解散公司的提议。但是,英国外交部并不支持,因为解散不会有任何实际效果,只会激怒法国人。由于法国人的反对,这项提议最终放弃。欧战爆发后,债票无法发行,华中公司垫款亦经用罄,遂即停工。1920年,英法美日新银行团成立后,并垄断在华铁路投资权,投资范围和规模是按国别进行分配。若英国银团获得铁路投资权,必然会交给华中铁路公司,但法国也会获得一半利益。亚迪斯(C.Addis)认为这是解散华中铁路公司的良机,并以此维护英国财团的利益。他的这一方案因列强在华利益关系,并没有得到执行。除此之外,亚迪斯还曾建议将华中铁路公司业务限定为英国在华工业代理商,避免对铁路的直接投资,但因欧洲各国在华投资复杂关系,此方案也没有变成现实。华中铁路公司虽然在华投资非常有限,却持续存在了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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